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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论文资源库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5-8 7:00:03
更的索赔次数在增量索赔中占26%,获得的赔偿费占赔偿总额的28%。

  7.1.3. 现场条件变化 :是指现场施工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这些索赔次数占15%,获得的赔偿费占13% 。

  7.1.4. 恶劣气候和罢工:这两类索赔基本上是要求延长工期,因而因恶劣气候与罢工所获准的延期占全部延期的60% 。

  7.1.5. 其他 :包括终止合同和停工等一些不常发生的索赔,共占2%,获得的赔偿费占19% 。

  7.1.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2)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增加了费用支出,拖延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文字简练,资料充足,条理清楚,要让监理工程师无法提出疑问,也不要求再补充任何证明材料和数据,否则,将会给索赔带来不利影响。

  (3)索赔的最终认定。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内容和提供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确定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由于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所处位置不同,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的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合理不合理等方面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为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只可能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的那部分的费用和工期,其余的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8.加强索赔管理

  8.1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加强索赔管理意味着加强合同签定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 要反复深入研究招标文件, 仔细勘察施工现场, 要尽可能挖掘招标文件中的缺陷, 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编制工程量报价表时,应结合工程特点采取灵活的报价策略,如有可能索赔的部分报高单价,反之报低价。

  8.2加强攻关力度,搞好同各方面的关系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攻关是一门学问,作为施工单位,需要在实际中探讨与提高,在项目索赔方面,就是要处理好同建设单位的主管、业务人员及设计单位人员的关系。只有将各方面关系处理好了,才能使各项索赔变为现实。

  9结语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进行造价控制的过程中,应逐项检查正在施工的每一项工作是否在合同工作范围内,或者施工是否受到了计划外的干扰,引起施工效率降低和施工费用的增加,进而进行考虑是否索赔。通过工程索赔,承包商可以收回超出预算成本以外的开支,增加工程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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